2023年云南紅河州工會紅河州同舟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招聘23人公告
2023-07-12 來源:紅河人才網 瀏覽量:588
一、單位介紹
紅河州同舟社會工作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同舟中心)成立于2022年1月,是紅河州總工會主管的非營利性職工服務型社會組織,致力于推動發展紅河州社會工作事業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通過“社會化運作、契約化管理、專業化培訓、職業化發展”的方式,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工會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發揮社會工作專業優勢,維護職工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二、招聘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錄用。
三、招聘崗位、職責、人數、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會社會工作專業人才23名。主要在我州鄉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園區)、社區、行業(區域性)工會聯合會和職工幫扶(服務)中心、職工法律援助機構等服務職工工作機構從事相關工會工作及項目(詳見附件1)。
(二)崗位職責
1. 參與推動各類單位依法組建工會和發展會員工作,幫助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規范化建設。
2. 采集基層工會組織、工會會員的信息并錄入數據庫。
3. 幫助指導職工簽訂勞動合同、開展集體協商、參與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維護職工的勞動經濟權益和民主權利。
4. 向職工普及勞動法律知識和政策法規,為職工提供法律援助,接受職工委托參與勞動爭議案件的協商和調解,代理勞動仲裁和訴訟。
5. 促進企事業單位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支持和幫助職工預防和治療職業病,維護職工勞動安全、休息休假、職業健康權益和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權益;協調推進職工后勤保障服務,提高職工生活保障水平。
6. 了解困難職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況,開展困難幫扶工作,促進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協助政府部門為職工特別是下崗、失業人員提供職業介紹、轉崗安置、社會保障、創業扶持、職業培訓等服務,幫助職工規劃職業發展等。
7. 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反映職工訴求,開展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提高職工心理適應能力,結合實際做好釋疑解惑、化解矛盾等工作。
8. 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互聯網+”工會普惠性服務。
9. 提供就業創業培訓,提高農民工融入城鎮能力,滿足職工特別是農民工需求的其他社會服務。
10. 承擔財務、經審業務工作,對各項工會經費進行專項管理及審計監督。
11. 做好上級工會和同級工會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各縣市總工會可根據工作需要,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責。
(三)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 學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2. 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3.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4.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黨的綱領、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5.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為人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6. 同等條件下,具有社會工作、法律、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公共事業管理等專業、企業工會工作、社區工作經驗,持有初級及以上社會工作師、會計師、審計師、勞動關系協調(員)師、勞動仲裁師、人力資源師等證書的人員,在檔困難職工和在檔困難職工子女優先錄用。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 在校學生;
2. 現役軍人;
3. 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4. 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察調查的人員;
5. 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 因違紀、違法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的人員;
7. 在以往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 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
9.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0.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同舟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選崗→體檢→考察→公示→備案→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
2.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報名前需仔細閱讀《紅河州同舟社會工作服務中心2023年工會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招聘公告》(以下簡稱招聘公告),準確填寫《報名表》(自行下載附件2)。
3. 報名地點:紅河州同舟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紅河州蒙自市朝陽路94號二樓)。
(二)報名所需材料
1. 近期彩色半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紙質版、電子版各1張。
2.《畢業證書》、《學歷認證報告》、身份證、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 所持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表》(附件2)。
(三)報名費用
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及云財非稅〔2016〕1號文件規定,報考人員每人交考務費,筆試:50元,面試:50元(進入面試人員繳納),因本人原因放棄筆試及后續程序的,費用不予退還。
(四)報名資格審查
紅河州同舟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根據招聘條件在報名現場對所有應聘者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1.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信守誠信原則,按要求如實填報或選擇相關信息,并仔細核對有關信息。
3. 從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與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學歷認定。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以下簡稱學信網)查詢到學籍信息,有學位證要求的崗位,學位證須與畢業證匹配。
5.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報名系統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于資格審查階段向招錄單位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報考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五、考試方法、時間、內容及成績計算方法
(一)考試方法:按照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
(二)考試(筆試、面試)所需材料:準考證、身份證。
(三)考試內容
1. 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進行,內容包括:黨的方針政策、時事政治、《工會法》、《工會章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云南省企業工會條例》、《云南省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等工會工作相關政策,以及公文寫作、社會工作、黨群服務工作等相關知識。
(2)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數按不低于3:1的比例進行筆試。
(3)筆試時間: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至11:00。
(4)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23年7月20日至7月2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 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著重考察報考人員的知識、能力、品質、動機、氣質等。
(2)筆試結束后,公示筆試成績。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2:1的比例,從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含)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前46名進入面試;若面試人數未達到2:1的比例,按60分(含)以上的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并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3)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放棄申請,空缺名額從筆試成 原標題:紅河州同舟社會工作服務中心2023年紅河州工會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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