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吉林梅河新區(梅河口市)事業單位人才回引22人公告
2026-04-07 來源:梅河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瀏覽量:21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文件精神,為激發域外干部回梅干事創業熱情,吸引倡導在外年輕干部反哺家鄉、回饋家鄉,助力梅河新區(梅河口市)高質量發展,計劃以人才回引的方式產生選調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專業工作人員,現將梅河新區(梅河口市)2026年事業單位人才回引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引計劃
本次計劃回引人才22名,涉及11家事業單位,16個崗位,具體崗位計劃和條件詳見《梅河新區(梅河口市)2026年事業單位人才回引崗位設置和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回引范圍
在梅河新區(梅河口市)域外工作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同時滿足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梅河口市戶籍或生源地為梅河口市;
2.非梅河口市戶籍,曾在梅河新區(梅河口市)工作、學習;
3.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為梅河口市戶籍或在梅河新區(梅河口市)工作。
三、回引條件
(一)回引人才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過硬,理想信念堅定,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士及以上學位;
3.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87年4月7日—2008年4月7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及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3周歲以下。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2026年4月7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4.具有勝任工作的能力素質、文化水平和專業素養,勤奮敬業、實績突出,無違法違紀行為,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達到現工作崗位要求的最低服務年限,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文件規定,并經所在工作單位同意調出;
6.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專業方向、工作經歷、專業技術水平、行業準入資格等條件;
8.具有回引要求的相關專業教育背景和相關領域從業經歷,從業時間計算截至2026年4月7日;
9.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崗位調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
1.曾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3.尚在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期年限或對調轉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列編渠道不符合政策規定的或原錄用(聘用)手續不全的人員;
6.干部人事檔案“三齡兩歷一身份”存疑的人員;
7.應聘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8.法律法規不得聘用或有關規定不予回引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取線上郵箱報名方式,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報名郵箱:mhksybzk@163.com。
(二)報名時間
2026年4月9日8:30至4月15日11:00(以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截止時間之后報名無效,不予受理。
(三)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將以下材料按順序整理并掃描成一個PDF格式文件報送至指定郵箱,PDF格式文件及郵件標題統一命名為“單位名稱-崗位名稱-姓名-現工作單位-聯系方式”。實行報考人員誠信承諾制度,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材料及聯系方式,個人需承諾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1.本人身份證(須為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關學歷學位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外取得學歷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2.申請回引人員需要填寫《梅河新區(梅河口市)2026年事業單位人才回引報名表》(附件2)。
3.申請回引人員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在編在崗及同意調出證明,并報告近親屬從業情況和可能存在回避關系的有關情況(附件3)。
4.曾在梅河新區(梅河口市)工作、學習過的非梅河口市戶籍的報名人員,需提供畢業證書、工作證明等能證明在梅河新區(梅河口市)工作、學習的材料。
5.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等近親屬為梅河口市戶籍或在梅河新區(梅河口市)工作的報名人員,需提供親屬的工作證明、身份證、戶口簿以及結婚證明等能證明配偶、父母等近親屬身份信息的材料。
(四)資格審查
1.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招聘崗位設置條件對報名人員的信息和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于4月15日11:00之前電話及郵件反饋審查結果。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審查截止前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審查截止時間為4月15日16:30,未改報、雖然改報但仍未通過審查、因時間原因不能完成審查的,均視為考生自動放棄報名資格或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再進行報名受理。
2.考生對資格審查有關問題需要咨詢的,請通過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報名咨詢電話進行聯系。
(五)報名繳費
本次人才回引,不收取任何考試費用。
五、考試
(一)本次人才回引,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考試以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滿分按照100分計算,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對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予進入考察和體檢。
(二)考試時間、地點請隨時關注工作網站。請考生關注梅河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通知。
六、體檢與考察
(一)考試結束后,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回引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理。如考生考試成績相同,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體檢由梅河新區(梅河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人才自行體檢的結果不作為回引體檢結論依據。
(二)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梅河新區(梅河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嚴把綜合素質關。按照干部人事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其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是否依法合規進入事業單位、“三齡兩歷一身份”是否準確等內容。一般在考察過程中進行實地資格復審,考察對象須提供報名時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體檢不合格的,擇日復檢。復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回引人選資格,并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回引資格。
七、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回引人選,在梅河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回引條件的,取消其擬回引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回引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調轉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八、調轉入職
經過上述程序和綜合研究確定的回引人選,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和程序由相關部門(單位)黨委(黨組)辦理調轉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調轉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及未在用人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回引資格,不再進行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堅持身份相符、人崗相適、對等安排、對口配備、合理調劑的原則。合理安排回引人員工作崗位,回引人員落編工作由梅河新區黨工委(梅河口市委)編辦統籌協調落實;
(二)資格審核貫穿回引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回引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回引資格的,均取消回引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三)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回引資格;
(四)回引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全程執行回避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廣大群眾的監督。
對于回引過程中報考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咨詢電話(請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期間撥打)
1.各招聘單位報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中“咨詢電話”一欄。
2.監督電話:梅河新區黨工委(梅河口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0435-422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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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河新區(梅河口市)2026年事業單位人才回引崗位設置和資格條件一覽表
梅河新區黨工委(梅河口市委)組織部
梅河新區(梅河口市)人社局
2026年4月7日
原標題:梅河新區(梅河口市)2026年事業單位人才回引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mhk.gov.cn/jyhpt/rsj/gsgg/202604/t20260407_9487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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